快捷导航
查看: 1282|回复: 0

HaDean网游公会论坛规定。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19 13:3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所有版主实习期为一个月,期间应在所申请版面多发表高质量的帖子,引导板块的正确方向的管理。

版主。超级版主申请标准:
热爱HaDean,热爱论坛,愿意为家族与论坛建设做出贡献。

在论坛表现热情、耐心,无灌水倾向。 有长时间的上网条件。

版主。超级版主职责:
培养论坛气氛。 积极热情帮助会员,解决相关问题。发现新人,

推荐人才,活跃论坛气氛。版主的帖子要文明,言行符合本站规则。

版主。超级版主权限:
封贴和转贴到相关论坛。 水帖,过期帖转帖到回收站。

修改标题不准确或内容不适当的帖子。 好帖给予加亮加分,水帖给予扣分。

版主。超级版主规则和义务:
版主,超级版主不可超过10天不参与所管理论坛的话题讨论。连续1个月

不能参与所管理论坛的讨论,将会取消版主。超级版主的资格,特殊情况另议。
不能积极帮助会员,并被会员投拆的版主,超级版主,经核实后将被撤换。 禁止滥用职权,经核实后将被撤换。

版主。超级版主封贴和删贴标准
删贴:违反论坛规则、以及有害论坛健康发展的帖子,可以转移至回收站或直接删除。
封贴:有一定的可看性,但是不适宜继续讨论的帖子,可以采用封贴的方式。
删贴及封贴时,版主,超级版主尽量跟贴说明原因。

版友管理
1:热情回复每一个新到本版的网友所发帖,并可适当降低加分固顶的标准
2:编辑或删除涉及到人身攻击、侮辱性的帖子
3:对版友宽容大度,尽量不要用版主身份发表过激言语
4:以客观的态度看待并处理版友间的纷争,以理服人

版主。超级版主下掉职务:
1:下职务:以下情况之一,管理员可免去其版主职位。
2:任版主。超级版主期间严重循私,造成恶劣影响的;
3:任版主。超级版主期间未经请假长时间不打理版面,三天以上未登录论坛,或打理版面严重失误经提醒后仍未改正造成人气下降;
4:带头挑起论坛内有明文规定不许之行为事端者,或带头对其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其他严重影响论坛正常秩序或严重破坏论坛之行为。
5:违反HaDean论坛其它规则,按要求予以撤职的。

版主。超级版主责任:
1.版主,超级版主需具有强烈的亲和力,能善待会员,能主动调解版内纠纷,合理运用删贴.置顶帖,转移帖权限维持本版秩序,建立温情温馨的版内气氛!
2.未能履行职责,严重违反HaDean规则,滥用职权,屡次遭人投诉的,管理员有权罢免其版主职位!
3.版主。版主长时间不在线管理需提前向本版其他版主或管理员提出请假,版主,超级版主辞职需提前说明在新版主上任之前仍要坚持继续管理!
4.会员愿意成为本站版主。超级版主起,则同意接受HaDean的一系列综合素质的考核,HaDean拥有及保留对版主选任,罢免,任期重选的权利!
5.注册不足半个月、发表文章不足10篇者不可申请版主!
6.自动辞版三个月能再次申请版主!
7、不服从管理员管理者将予以辞退!

其他事项
1、版主、超级版主因故离开论坛或不再担任相应职务时,不得利用职权将其所发之所有已有回复之帖删除,只允许使用编辑功能将该帖之内容清空,否则从严处理。
2、为论坛安全起见,严禁版主将账号私自外借给其他普通会员,否则免去其版主职务。
3、版主间应当通过站内信息等方式互相加强沟通,更好的引导版面内容,组织版面开展一些必要的活动,可为版面请来客串主持人,客座版主。
4、有QQ号的版主应当按照管理员的要求加入相应的QQ版主群。
5、鉴于版面责任重大且版主精力有限,不提倡版主兼任其他版,除非在管理员预知之情况下并予以同意;
6、不提倡版主将自己的帖加精、固顶,除非能确保不会因此而发生任何投诉纠纷。
7.任何纠纷,严禁非当事版主(含马甲)参与并发表有倾向性意见,若要发表意见,必须严格保持中立;如果不能确保自己的言辞中立,请噤言!
8、超级版主、版主提出辞职时请慎重并三思,原则上,HaDean论坛一律尊重版主意愿并不表示挽留,对版主过去为HaDean论坛的付出予以感谢,如果时间或其他条件允许时,想重回HaDean论坛表示欢迎;
9、严格遵守版主规则,对待其他版主严律己,多些宽容;有意见,可以采取与相关管理员私下交流的方式提出,不得随意公开化;管理员收到后,必须对提出意见者保密并进行一定处理将意见转达给当事版主;
10、版主及超级超版(含马甲)不得挑起任何地域歧视之争,违者予以警告、要求道歉、扣除威望值等处分,如果情节严重,或者影响较恶劣,予以除名;
11、版主及超级版主有权将自己的公告类事务帖、解释性回帖、重要事务性回帖等加精,以方便将来查询。
12、严禁版主私借帐号和未经管理员许可私自将隐含版的任何内容泄漏给无进入权限的会员,否则管理员有权进行重罚,如果因为上述行为导致事态严重或扩大,无论超级版主或版主,一律撤职。除把握不准的违规情况及特殊情况外不得在版主交流版开主贴举报。

如果您确信您愿意,欢迎您加入到HaDean论坛管理团队当中来。请记住:一旦您加入这个团队,
您就有义务维护这个团队,发扬团队精神,团队离开您并不重要,但如果您非正常离开这个团队,则是您的失败。

附注:
规则虽多,其目的只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更好的论坛环境。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HaDean论坛www.hadean.cn
所有。
HaDean论坛论坛规则如与国家法律法律有冲突时,以现行法律法律为准。
本规定自2011年2月12日正式实施

论坛成员与版主一律准守次职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HaDean网游公会

反馈

投诉举报 意见反馈 用户协议 论坛规则

须知: 切勿滥用举报,任何与举报相关的信息必须属实!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HaDean网游公会 |赞助我们

GMT+8, 2024-4-29 06:57 , Processed in 0.010786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